根据学院《学科带头人、专业带头人、学术骨干和教学骨干遴选及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学院开展了已遴选“5112”人才年度考核和第七批“5112”人才的申报工作。经个人申报、提供材料,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初审,院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,现将学院已遴选的“5112”人才年度考核和第七批“5112”人才遴选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学院已遴选“5112“人才2015年度考核结果
(一)考核合格人员
1.学科带头人:蔡文伯
2.学术骨干:刘超、杜文军、麻超、秦秋霞
(二)考核不合格:
1.学术骨干:赵红霞
二、学院第七批“5112”人才
学术骨干:方建华、张红艳
公示期2016年4月11日至4月13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院党政办反映。
联系电话:2058331、205755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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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