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6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
院党办字﹝2016﹞1号
各党总支:
为贯彻落实中央、兵团和校党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要求,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调控和指导,优化党员队伍结构,提高党员发展质量,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、规模适度、结构合理、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,现将2016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党员发展计划
2016年,大学党委组织部下拨给我院党员发展指标17个(含国防生2个),结合学院实际,依据各党总支现有全日制脱产在籍非党员学生数,统筹考虑并报请领导批示,制定学院2016年度发展党员指标分配表(见附件)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严格计划,做好发展工作。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学院下达的指导计划开展发展党员工作,不得突破。全年应实行分批发展,上半年于6月20日前完成,下半年于11月10前完成。5月25日前请将本单位2016年度党员发展计划表纸质版加盖公章(电子版发送至sfdzb2012@163.con)上报党政办公室。
2.坚持标准,规范程序。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要严格按照《党章》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。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,严禁以“分数标准”代替“政治标准”。要处理好培养与发展、数量与质量的关系,把发展党员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,切实提高党员质量。
3.加强管理,发挥作用。各党总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,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严把入口关,确保发展党员质量。要加大对党员的教育管理,注重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、组织学习教育和自我教育相结合,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,加强跟踪培养,提高党员综合素质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附件:学院2016年度发展党员指标分配表
党政办公室
2016年5月3日
附件:
学院2016年度发展党员指标分配表
序号 | 单位名称 | 学生指标分配 | 国防生指标 分配 |
1 | 教育系党总支 | 2 | |
2 | 课程与教学系党总支 | 2 | |
3 | 心理学系党总支 | 1 | |
4 | 教育技术系党总支 | 1 | |
5 | 本科生党总支 | 6 | 2 |
6 | 研究生党总支 | 2 | |
7 | 机关党总支 | 1 | |
| 15 | 2 |